牌号:13MnNiDR
技术标准:GB/T 713.2-2023
牌号表示方法:
以化学成分命名时:钢牌号由两位数字表示的平均含碳量,化学元素符号表示的合金元素字母、低温压力容器“低”和“容”的汉语拼音*字母“DR”组成。
13MnNiDR其中,
13——平均含碳量(以万分之几计);
MnNi一一锰、镍合金元素字母;
DR——“低”和“容”的汉语拼音字。
13MnNiDR具有**的焊接性能和低温韧性,在低温环境下仍能保持较高的韧性和强度,广泛的应用在油气开采及储运、锅炉及压力容器、化工及核工等行业。13MnNiDR代订钢厂期货,定轧,切割加工,按图纸切割下料,提供原厂对应质量证书。热处理交货状态:正火、正火+回火
13MnNiDR化学成分
牌号 | C | Si | Mn | Ni | Mo | V | Nb | Alt | N | P | S |
13MnNiDR | ≤0.16 | 0.15-0.50 | 1.20-1.60 | 0.30-0.80 | ≤0.08 | ≤0.05 | ≤0.050 | ≥0.020 | ≤0.012 | ≤0.015 | ≤0.005 |
注:当采用酸溶铝(Als)**Alt时,AIs含*应不小于0.015%;当钢中N6+V+Ti≥0.015%时,AL含量不作要求。
13MnNiDR力学性能
牌号 | 交货状态 | 钢板厚度/mm | 拉伸实验 | 冲击实验 | 180°弯曲试验b | |||
抗拉强度 | 下屈服强度a | 断后伸长率A/% | 温度/℃ | 冲击吸收能量kv2/J | ||||
不小于 | 不小于 | |||||||
13MnNiDR | 正火或正火+回火 | 5-36 | 490-610 | 345 | 22 | -60 | 60 | D=3a |
>36-60 | 335 | |||||||
>60-100 | 325 |
注:a: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,采用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o.2。
b:a为试样厚度,6为试样宽度;D为弯曲压头直径。
技术规范
1、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钢板的低温冲击吸收能量可按高于表中的值交货,具体在合同中注明。
2、当供方保证弯曲合格时,可不做弯曲实验。
3、根据需方要求,对厚度大于 36 mm 的钢板可增加一组钢板厚度1/2处的冲击试验,其试验温度和冲击吸收能量合格值应在合同中注明。
4、根据需方要求,对厚度大于 36 mm 的钢板可附加落锤试验,试验 GB/T 6803 进行,采用P-2型试样,无塑性转变(NDT)温度的合格指标应在合同中注明。
5、钢板的订货内容应符合GB/T 713.1 的规定。
6、尺寸、外形、重量钢板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应符合GB/T 713.1的规定。
7、成品钢板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 713.1的规定。
8、钢板的表面质量应符合GB/T 713.1的规定。
13MnNiDR无损检测
1、供方应逐张进行超声检测。
2、超声测按 NB/T 47013.3 执行,合同级别不低于I级,如有特殊要求在在合同中注明。
试验方法
1、钢的化学成分试验一般按GB/T 4336、GB/T 20123、GB/T 20125或通用的化学分析方法进行,仲裁时按GB/T 223.3、GB/T 223.9、GB/T 223.12、GB/T 223.17、GB/T223.23、GB/T 223.26、
GB/T 223.40、GB/T 223.63、GB/T 223.68、GB/T 223.69、GB/T 223.76的规定进行。
2、每批钢板的检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3、表3检验项目、取样数量、取样方向、取样方法及试验方法
检验规则
检查和验收
钢板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。
组批规则
钢板应成批验收。每批应由同一牌号、同一炉号、同一厚度、同一热处理制度的钢板组成,每批重量不大于30t,单张重量超过30t的钢板按单张组批。
根据需方要求,供需双方协议,厚度大于16mm的钢板可逐热处理张进行力学性能检验。
取样数量、取样方向及取样方法
每批钢板的取样数量、取样方向及取样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复验与判定规则
钢板的复验和判定规则应符合GB/T 713.1的规定。
数值修约
数值修约规则应符合GB/T 713.1 的规定。
包装、标志及质量证明书
钢板的包装、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/T 713.1的规定。